2017年县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刘昕亮
我是刘昕亮,我于2016年再次当选为县人大代表,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限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这几年来,我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努力践行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做到上不愧党委政府的期望,下不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在真实反映民情民意,切实为民办实事方面,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同时也立足自身岗位,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虽然以前曾多次当选人大代表,但我认为,对于一名人大代表来说,坚持学习,提高认识,增强素养,非常重要。为此,在工作中,无论多忙,我都不忘学习,坚持挤出时间,认真学习党的政治文献、方针政策,大量翻阅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人大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理论和专项工作培训,不断丰富自己理论知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自觉性,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在学习过程中,首重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其次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管理企业的水平;同时加强专业及管理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企业经营和盈利能力,为我县地方经济繁荣贡献力量。此外我还注重虚心向其它代表学习请教,在互帮、互学、互助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也得到锻炼和增强。
二、忠实履职,为民鼓呼,充分发挥服务选民和建言献策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这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自己身兼多种社会职务的优势,广泛联系选民,经常深入到部门、单位和选民中进行走访,掌握民情民意,获取第一手资料,了解和表达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并将之提炼成议案建议,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检查以及联系选民活动。对于市、县、镇人大组织的代表活动从未缺席,多次参加组织的座谈会,对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社会,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闭会期间约见、走访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联系走访选民和基层部门负责人,多次开展座谈、访谈和收集民情民意。另一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和提交议案建议,全心全意为选民服务,较好地履行了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
三、实干兴业,倡导风尚,努力彰显责任意识和代表表率作用
在担任人大代表的同时,我又是一名企业负责人。我深知,在我的岗位职务上,把公司发展好,把员工照顾好,是我的基本责任。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在努力为企业、为员工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的同时,更承担着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我不仅要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更要关注企业精神、和谐氛围的打造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令人欣慰的是,虽然面临种种不利的经济大环境,我们企业仍然保持着良好的经营现状和发展势头,企业员工的各项权益和福利都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和增长。同时,企业多年来一直保持的“艰苦奋斗、不断创新”的企业精神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模范和发挥代表表率作用上,通过我和企业全体员工的努力,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总的来看,通过自已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如何当好人大代表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有很强的自律意识,我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的形象,时时刻刻都应该展示代表的风采。我深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必须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条例,做到讲政治、守规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时刻树立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把自己应该做的事,当成喜欢做的事来完成,在尽善尽美做事上有新成效,努力做一个提升人大代表形象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