苌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苌池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各企业:
现将《苌池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苌池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阳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阳政安〔2018〕7号)和《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盂政安〔2018〕5号)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12345”工作要求,即:坚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这条底线;强化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属地负责与行业部门督导“三个结合”;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四个抓手”;做到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韩秀山 镇 长
副组长:杨瑞星 副镇长
荣建明 副镇长
韩爱英 副镇长
高 岩 副镇长
史彦志 副镇长
秦 锐 副镇长
鄯长春 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村和各相关站所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主任由镇安监站站长王庙青担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基础上,要做到“七个突出”:突出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村和企业;突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突出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农村庙会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排查各类非法企业、窝点;突出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涉电作业等现场;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建筑工程等部位。
四、重点内容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和《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盂政发〔2018〕1号)要求,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分管安全和生产的负责人跟班作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包矿(厂、点)情况;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开展反“三违”工作情况;危险作业环节逐级审批和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风险源清单和数据库情况;设置风险公告栏情况;绘制风险“四色图”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以及重要会议期间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或台账建立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和储备应急物资情况;针对性地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提高应急避险、安全撤离和自救互救能力情况;安全预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情况。
(二)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重点检查各村、各站所、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安委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阳发〔2018〕18号),推进本乡镇、本部门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情况;落实县政府1号文件安排的重点工作情况及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各站所、各相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定期开展情况;建立落实“四个清单”(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追责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落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情况;推行隐患查治建账、对账、销账、报账、查账“五账”管理法,每月月底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8月26日至8月31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二)严密组织、自查自改(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各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
1.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
2.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
3.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
4.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8月29日至10月23日)。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1.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3.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四个清单”具体上报要求,见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盂安办发〔2018〕52号)。
(四)强化督查、推进落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认真总结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10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相关部门要对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治理和不放心企业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巩固提高大检查成效,梳理规律性问题,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搞好协调联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广泛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
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限:2018年 月 日- 月 日
排查整治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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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检查组 |
检查 企业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打击整治 非法违法 行为 |
关闭 取缔 |
停产 整顿 |
处罚 罚款 |
暂扣吊销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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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整改 |
整改率 |
排查 |
整改 |
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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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家)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起) |
(家) |
(家) |
(万元)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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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此表由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统计上报情况
2.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分别于8月31日、9月8日、9月18日、9月28日、10月8日报送阶段性排查整治情况,10月18日前上报总体情况
附件2:
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名单
填报单位:苌池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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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号码) |
分管领导 |
杨瑞星 |
副镇长 |
18335386000 |
联 络 员 |
王庙青 |
安监站站长 |
15835234555 |
填报说明:1.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2.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于8月29日前报送联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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