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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6-29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量:2493

2015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出台,充分说明党中央和上级人大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县乡人大工作在全国人大工作中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县乡人大工作的重点在乡镇,乡镇人大工作的重点在乡镇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代表的重点在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调动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因为县乡人大代表相比,乡镇人大代表来自农村各行各业、来自最基层,综合素质偏低且参差不齐,从而带来履职能力偏低且效果不佳,因此,只有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了,履职效果显现了,才能从根本上使县乡人大工作得到加强。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乡镇为单位,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本着就近、方便、节俭的原则,规划建立若干个代表活动阵地,有效解决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问题。活动阵地要达到有牌子、有场所、有设备、有档案、有资料、有活动、有内容、有效果的八有标准。通过活动解决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问题。

二、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代表的各种活动,关心代表的生活和工作,为代表活动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对无固定收入和补贴的代表,因参加活动造成误工的,应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补贴资金的来源可通过代表所在乡镇、单位两级分摊的办法解决。

三、代表所在单位开会讨论、研究、通过重大事项时,要邀请不是会议成员的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征求他们的意见,使代表也参加到所在单位的重大事务管理中来。

四、确实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在人头上,并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在实处。

五、严把代表“入口关”,严格代表候选人推荐程序及资格审查程序,杜绝推荐中的利益交易,真正把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吸收进代表队伍。


六、确实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掌握代表的动向和情况,严肃查处代表的违法违纪行为,使代表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坚决捍卫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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