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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接待、办理代表和 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29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量:2567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使来访工作更好地为稳定大局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在信访工作中,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来信来访:
(1)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问题的检控;
(2)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
(3)对腐败现象和行业作风问题的揭发和反映。
3、代表和群众的来信,镇办公室应造册登记,然后送人大主席,由人大主席会同主席团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凡需要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
4、代表和群众的来访,一般应由主席接待,再向主席团汇报。
5、人大主席对信访办理情况要经常检查、跟踪,及时催办、督办,承办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来信来访。对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要逐件答复代表,同时将处理结果回报镇人大主席团,从而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6、要重视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综合,通过分析,找出一段时期内群众普遍关心的任店、难点问题,了解群众的要求和呼声,为本级党政机关的决策服务。
7、做好来信来访的协作工作。对一些带有潜伏性、苗头性和倾向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协助处理,尽快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对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然后根据情况协调处理。
8、在信访工作中,要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是群众自觉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