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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活动室管理制度,管理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7-06-29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量:2482

一、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活动室内外的设备、设施、财产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2、负责活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时打扫清理,始终保持室内干净、舒适。

3、室内外财产设备若需要更换、补充、维修,应及时向镇人大报告。

4、活动室内物品不得外借使用。

5、管理员必须遵守代表活动时间安排

7、管理员要对人大活动室的安全负责,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有意损坏、防浪费等工作。

二、活动室管理制度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

2、遵守活动室的管理规定。保持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开展活动。

3、任何人不准带小孩进入室内,不准随地吐痰、吸烟、大声喧哗。要遵守公共道德,保持室内卫生、安静和正常的活动秩序。

4要增强爱护公物意识,防止损坏公物和公物私用现象,一旦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6、所有在活动室进行活动的人员,都必须服从管理。

7、活动室仅对教职工开放,学生不得入内。特殊情况使用本活动室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8、活动结束后,所用器物放还原处,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未经允许,不得将公物、活动器具等带出活动室

9、凡到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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